LED显示屏系统(显示屏净尺寸3.2m*1.92m,屏体分辨率:2560*1536),按16:9比例配置。
LED像素点间距≤1.25mm;像素密度≥640000点/㎡,COB封装1R1G1B,RGB芯片全倒装
有效显示尺寸为3.6m×2.025m,投标方也可根据自身产品尺寸进行拼接,显示尺寸长和宽均不得小于规定长宽,误差范围不超过2%。单元尺寸≤600x337.5x29.5(mm),重量<3.5kg
显示屏幕峰值亮度≥600nits,峰值功耗<270W/㎡(600nits亮度),平均功耗<90W/㎡(600nits亮度)。
高温工作:将样品放置40℃环境试验箱,通电工作8h后恢复常温1h,试验中、试验后样品外观结构和功能无异常,功能应正常。
低温工作:将样品放置-10℃环境试验箱,通电工作8h后恢复常温1h,试验中、试验后样品外观结构和功能无异常,功能应正常。
高温存储:测试样品不包装、不通电,样品放入试验箱中,试验箱内温度60℃,存放4h,试验后室温恢复4h后,试验后样品外观结构和功能应正常。
低温存储:测试样品不包装、不通电,放入试验箱中,试验箱内温度-20℃,存放4h,试验后室温恢复4h后,试验后样品外观结构和功能应正常。
工作湿度:Zui高工作环境温度下,相对湿度10%~90%,通电工作8h,无凝露。
储存湿度:Zui高工作环境温度下,相对湿度10%~90%,储存8h,无凝露。
根据SJ/T11590-2016 LED显示屏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,从正面及侧面分别观察亮度及色度是否均匀,是否有马赛克现象及灰尘效应。
根据 SJ/T 11590-2016 LED显示屏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,从正面及侧面分别观察模块及箱体的拼缝处,是否存在高于正常亮度的亮线条或低于正常亮度的暗线条。
依据GB/T 20145-2006 标准要求,LED显示屏辐亮度≤100W·m^-2·sr^-1,判定级别为RG0无危害级,LED屏幕蓝光辐射符合国标无危害级要求。
支架组装式设计,支架采用组装式设计,支持拆装。
LED屏幕通过局域网客户端,局域网WEB端,红外遥控器,射频遥控器,物理按键五种方式实现亮度调节。